公司各部门:
根据《厅字[1999]10号》、《国管房改[2006]164号》、《财规[2000]48号》、《关于调整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使用方向的意见》(国管房改〔2006〕326号)、《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机房资[2022]10号)等文件规定,经公司职代会和办公会审议,徐翠荣同志符合使用售房款按月发放住房补贴条件,现拟使用售房款发放该同志2023年度职工住房补贴,共计9600元。具体如下:
姓名 | 参加工作 时间 | 转制时 职级 | 是否分配 住房 | 按月补贴 标准 |
徐翠荣 | 1999年8月23日 | 初级 | 否 | 800元/月 |
现根据《资金办字[2019]1号》文件通知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-2023年2月28日。
1、在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将意见及时反馈至科创服务中心(登录入口大厦裙楼513房间)。
2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联系人:田径
电 话:18511653979
邮 箱:tianj@zkzy.com.cn